韶关市始兴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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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该数据包括了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法兰责任,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提供机构:
韶关市创建时间: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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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集介绍

背景与挑战
背景概述
该数据集聚焦于韶关市始兴县,内容涉及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相关基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所产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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